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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筹划

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(工资收入)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/6/21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中国个税属于世界上少有的分类所得税制,具体分为11类,分别是工资、薪金所得,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等。
 
其中最为普通大众熟悉的,莫过于工资薪金所得。目前工资薪金在3500元免征额后,采取7级累进税率(3%~45%)征收,月所得在8万元(年所得96万元)以上税率达到45%。
 
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行个税纳税,年薪百万的高管实际拿到手只有50多万元。个税高已经是目前国内的普遍性问题,尤其生活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上班族创业者,房租房贷孩子上学,生活成本太高了,交税交的心疼。
 
在知乎上随便输入 ”个人所得税”查询,就能看到诸多抱怨和吐槽。很多中高收入人群,看着工资高,实际到手却少得可怜。
 
以下网友的回答大家是不是感同身受:

小编在这里再举一个案例:
 
王小姐在北京一家互联网企业做销售,一个月收入3万,年收入36万,她每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,904元,净收入为22,233元。

 

从表格中可以看出,个税、社保不同的缴纳方式,对员工个人和公司而且差别都非常大。
 
从公司角度看,如果社保和个税按工资实际金额缴纳,公司不仅需要支付王小姐3万元的工资,还得承担6,866元的高额社保成本。
 
从员工个人看,不管是按实缴纳还是按社保最低基数缴纳,员工的个税都非常高!
 
高额的个税让员工和公司都压力山大啊!合理合法地降低个税,提高员工的个人收入,降低公司的综合人力成本绝对是大多数人的需求。

其实改革开放到现在几十年,很多企业都在想法设法“避税”,常见的方式有:买发票、虚增成本、虚增人头等。
 
营改增、金税三期的大背景之下,这种高风险的避税方式无疑成为企业随时可能爆炸的一个定时炸弹。
 
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时代,国家为了鼓励创业、扶持中小微企业,相继推出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。我们建议大家在不违反法律、政策规定的前提下,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,坚决不能逾越红线。
 
顺应国家政策、协助高管、创业者、自由职业者等高收入人群进行合理纳税的税收工具个独宝应运而生。
 
以上面王小姐为例:
 
假设王小姐月收入3万,年收入36万,通过崇明个独,改变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,将原本的全额劳动合同关系,转变为基础劳动合同+服务合同。王小姐在改变合同模式后,把3万的收入分成两部分, 一部分每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5000元支付给王小姐;另一部分按照服务费形式支付给王小姐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。根据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,王小姐每月仅需要缴纳278元税金,净收入为29722元,相比此前的税后工资24380元,月收入瞬间提高了5342元,综合税率仅0.96%。收入越高对比效果越明显,不要太开心啊!
 
模式对比
原模式
新模式
全额劳动合同
基础劳动合同+根据绩效的服务合同
 
 
月度缴税5620元
月度缴税288元
净收入24380元
净收入29722元,收入提高22%!
对员工激励作用差
对员工激励作用强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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