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/6/21
普通模式 | 崇明个人独资模式 |
张小姐是一名销售人员,与某公司A签订了劳务协议,每月获取¥5000元工资薪金收入,销售提成累计年度为60万元,公司A将工资和销售提成转给张小姐前,相关个人所得税已经扣除,税率高达27% |
张小姐使用崇明个人独资方案 张小姐使用自己个独企业与某公司A签署了服务协议,每月获取¥5000元的工资收入,公司A将销售提成60万以服务费的形式转给张小姐的个人独资企业,税率仅4.19%。 |
年收入6万;销售提成60万,合计66万 月工资个税:(5000-3500)× 3%=45,年个税为45× 12=540 提成个税:600000÷12=50000对照税率表得到,税率30%,速算扣除数为2755,则应纳个税为: 销售提成应纳税额 = 600000×30%-2755= 177245元 个税合计:540+177245=177785元 个税税负率:177785÷660000=26.94% |
月工资收入5000元,年收入6万元;服务费收入60万元,合计66万元 月工资个税:(5000-3500)× 3%=45元,全年个税为45× 12=540元 个人独资税负为: 1、增值税:600000÷(1+3%)×3%=17475.73 2、附加税:增值税税额×10%=1747.57 3、600000÷(1+3%)×10%=58252.43对照个体户生产经营税率表,税率为20%,速算扣除数为3750,则个人独资的个税为:58252.43×20%-3750=7900.49元 所以个独缴税合计:17475.73+1747.57+7900.49=27123.79元 以上所有税收合计:540+27123.79=27663.79元 个独模式比普通模式节税150121.21元,节税比例达:150121.21÷177786=84.43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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